二級建造師復習資料:格式合同與非格式合同
格式合同與非格式合同:按條款是否預先擬定,可以將合同分為格式合同與非格式合同。格式合同,又稱(chēng)為定式合同、附和合同或一般交易條件,它是當事人一方為與不特定的多數人進(jìn)行交易而預先擬定的,且不允許相對人對其內容作任何變更的合同。反之,為非格式合同。格式條款具有《合同法》規定的導致合同無(wú)效的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條款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該條款無(wú)效。對格式條款的理解發(fā)生爭議的,應當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釋。對格式條款有兩種以上解釋的,應當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條款一方的解釋。格式條款和非格式條款不一致的,應當采用非格式條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