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二級建造師《法規》知識點(diǎn):租賃合同的法律規定
租賃合同的法律規定
?。ㄒ唬┳赓U合同的法律特征
租賃合同的法律特征包括:1、租賃合同是轉移租賃物使用收益權的合同;2、租賃合同是諾成合同;3、租賃合同是雙務(wù)、有償合同。
?。ǘ┳赓U合同的內容和類(lèi)型
租賃合同的內容包括租賃物的名稱(chēng)、數量、用途、租賃期限、租金及其執法期限和方式、租賃物維修等條款。
租賃合同的類(lèi)型包括:1、定期租賃:租賃合同可以約定租賃期限,但租賃期限不得超過(guò)20 年,超過(guò)20 年的,超過(guò)部分無(wú)效。租賃期間屆滿(mǎn),當事人可以續訂租賃合同,但約定的租賃期限自續訂之日起不得超過(guò)20 年;
2、不定期租賃:一種是當事人沒(méi)有約定租賃期限;另一種是定期租賃合同期限屆滿(mǎn),承租人繼續使用租賃物,出租人沒(méi)有提出異議的,原租賃合同繼續有效,但租賃期限為不定期。
?。ㄈ┳赓U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wù)
1、出租人的義務(wù):(1)交付出租物的義務(wù);(2)維修租賃物的義務(wù);(3)權利瑕疵擔保的義務(wù);(4)物的瑕疵擔保義務(wù);(5)保證承租人優(yōu)先購買(mǎi)權的義務(wù);(6)保證共同居住人繼續承租的義務(wù)。
2、承租人的義務(wù):(1)支付租金的義務(wù);(2)按照約定使用租賃物的義務(wù);(3)妥善保管租賃物的義務(wù);(4)有關(guān)事項通知的義務(wù);(5)返還租賃物的義務(wù);(6)賠償損失的義務(wù)。
?。ㄋ模ψ赓U合同的其他規定
在租賃期間因占有、使用租賃物獲得的利益,歸承租人所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因不可規則于承租人的是由,致使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減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賃物部分或者全部毀損、滅失,致使不能實(shí)現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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