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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9-03 11:40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招標師考試 招標投標法律法規與政策體系的效力層次
(1)縱向效力層級
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放力,其后依次是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
憲法的法律地位和效力是最高的。法律的效力低于憲法,但高于其他的法。行政法規的效力低于憲法和法律。地方性法規只在本轄區內有效,其效力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規。
地方政府規章的效力低于法律、行政法規,低于同級或上級地方性法規。
例:法律效力等級是正確適用法律的關(guān)鍵,下述法律效力排序正確的是( D )。
A.國際條約>憲法>行政法規>司法解釋
B.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部門(mén)規章
C.行政法規>部門(mén)規章>地方性法規>地方政府規章
D.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政府規章
(2)橫向效力層級
“同一機關(guān)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特別規定與一般規定不一致的,適用特別規定。”
(3)時(shí)間序列效力層級
從時(shí)間序列看,“同一機關(guān)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規章,新的規定與舊的規定不一致的,適用新的規定。”
(4)特殊情況處理原則
我國是一個(gè)法制統一的中央集權國家,法律體系原則上是統一、協(xié)調的。
但是,在招標投標活動(dòng)中遇到難免會(huì )出現一些規定不一致的情況,應當按照如下原則處理:
1)法律之間對同一事項新的一般規定與舊的特別規定不一致,不能確定如何適用時(shí),由全國人大常委會(huì )裁決;
2)地方性法規、規章新的一般規定與舊的特別規定不一致時(shí),由制定機構裁決;
3)地方性法規與部門(mén)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規定不一致,不能確定如何適用時(shí),由國務(wù)院提出意見(jiàn)。國務(wù)院認為適用地方性法規的,應當決定在該地方適用地方性法規的規定;認為適用部門(mén)規章的,應當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huì )載決;
4)部門(mén)規章之間、部門(mén)規章與地方政府規章之間對同一事項的規定不一致時(shí),由國務(wù)院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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