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復習資料接地裝置
第4.3.1條埋于土壤中的人工垂直接地體宜采用角鋼、鋼管或圓鋼;埋于土壤中的人工水平接地體宜采用扁鋼或圓鋼。圓鋼直徑不應小于10mm;扁鋼截面不應小于100mm,其厚不應小于4mm;角鋼厚度不應小于4mm;鋼管壁厚不應小于3.5 mm.在腐蝕性較強的土壤中,應采取熱鍍鋅等防腐措施或加大截面。
接地線(xiàn)應與水平接地體的截面相同。
第4.3.2條人工垂直接地體的長(cháng)度宜為2.5m.人工垂直接地體間的距離及人工水平接地體間的距離宜為5m,當受地方限制時(shí)可適當減小。
第4.3.3條人工接地體在土壤中的埋設深度不應小于0.5m.接地體應遠離由于磚窯、煙道等高溫影響使土壤電阻率升高的地方。
第4.3.4條在高土壤電阻率地區,降低防直擊雷接地裝置接地電阻宜采用下列方法:
一、采用多支線(xiàn)外引接地裝置,外引長(cháng)度不應大于有效長(cháng)度,有效長(cháng)度應符合本規范附錄三的規定。
二、接地體埋于較深的低電阻率土壤中。
三、采用降阻劑。
四、換土。
第4.3.5條防直擊雷的人工接地體距建筑物出入口或人行道不應小于3m.當小于3m時(shí)應采取下列措施之一:
一、水平接地體局部深埋不應小于1m;
二、水平接地體局部應包絕緣物,可采用50~80mm厚的瀝青層;
三、采用瀝青碎石地面或在接地體上面敷設50~80mm厚的瀝青層,其寬度應超過(guò)接地體2m.第4.3.6條埋在土壤中的接地裝置,其連接應采用焊接,并在焊接處作防腐處理。
第4.3.7條接地裝置工頻接地電阻的計算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電力裝置的接地設計規范》的規定,其與沖擊接地電阻的換算應符合本規范附錄三的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