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應當承擔的刑事處罰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應當承擔的刑事處罰
《刑法》第137條規定,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減低工程質(zhì)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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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應當承擔的刑事處罰
《刑法》第137條規定,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監理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減低工程質(zhì)量標準,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對直接責任人員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