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市政知識點(diǎn):鹽漬土路基施工規定
1、過(guò)鹽漬土、強鹽漬土不得作路基填料。弱鹽漬土可用于城市快速路、主干路路床1.5m以下范圍填土,也可用于次干路及其它道路路床0.8m以下填土。
2、施工中應對填料的含鹽量及其均勻性加強監控,路床以下每1000m3填料、路床部分每500m3填料至少應作一組試件(每組取3個(gè)土樣),不足上列數量時(shí),也應做一組試件。
3、用石膏土作填料時(shí),應先破壞其蜂窩狀結構。石膏含量可不限制,但應控制壓實(shí)度。
4、地表為過(guò)鹽漬土、強鹽漬土時(shí),路基填筑前應按設計要求將其挖除,土層過(guò)厚時(shí),應設隔離層,并宜設在距路床下0.8m處。
5、鹽漬土路基應分層填筑、夯實(shí),每層虛鋪厚度不宜大于20cm。
6、鹽漬土路堤施工前應測定其基底(包括護坡道)表土的含鹽量、含水量和地下水位,分別按設計規定進(jìn)行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