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考試復習知識點(diǎn):法的命名規則簡(jiǎn)要歸納
命名規則簡(jiǎn)要歸納如下:
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法”。
行政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條例”。
部委規章——“中華人民共和國”+……+“辦法”或者“規定”。
地方性法規——“地名”+……+“條例”。
地方政府規章——“地名”+……+“辦法”或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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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名規則簡(jiǎn)要歸納如下:
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法”。
行政法規——“中華人民共和國”+……+“條例”。
部委規章——“中華人民共和國”+……+“辦法”或者“規定”。
地方性法規——“地名”+……+“條例”。
地方政府規章——“地名”+……+“辦法”或者“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