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投標法主要內容:中標的要求
(一)確定中標人的程序
1.中標人由招標人確定,在評標報告提交后15日內確定,最遲應在投標有效期結束的30個(gè)工作日前確定;
2.中標人必須在中標侯選人中確定;
3.必須招標的項目,應確定第一名為中標人;
4.招標人可以授權評標委員會(huì )直接確定中標人。
(二)中標通知書(shū)
1.由招標人發(fā)給中標人,并將中標結果通知所有未中標的投標人;
2.具有法律效力,招標人改變中標結果,或中標人放棄中標項目,應當承擔法律責任;
3.不得以壓低報價(jià)、增加工作量等作為中標和簽訂合同的條件。
(三)簽訂合同
1.自中標通知書(shū)30日內,招標人與中標人簽訂合同。
2.如出現了兩個(gè)或兩個(gè)以上內容有矛盾的合同,應以備案的中標合同作為結算工程價(jià)款的根據。
3.擔保-履約保證金;
(1)招標文件中要求提交履約保證金的應提交,拒絕視為放棄中標;
(2)招標人要求履約保證金的,必須同時(shí)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
(3)簽訂合同5個(gè)工作日內,應向未中標人退還投標保證金。
4.墊資
(1)招標人不得強制要求中標人墊付中標項目建設資金;
(2)對墊資以及利息有約定的,可以支持其返還請求,但利息高于中國人民銀行的同期貸款利率部分不予支持;
(3)對墊資沒(méi)有約定的,按照工程欠款處理;
(4)對利息沒(méi)有約定的,承包人請求支付利息,不予支持。
(四)招標投標情況書(shū)面報告
1.適用于必須進(jìn)行招標的項目;
2.由招標人提交給行政監督部門(mén)(與評標報告的區別);
3.在確定中標15日內。
(五)法律責任
1.非法確定中標人的法律責任
(1)中標無(wú)效;
(2)責令改正;
(3)可以處中標項目金額5%~10%的罰款;
(4)對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負責人員給予處分。
2.非法訂立合同的法律責任
(1)責令改正;
(2)可以處中標項目金額5%~10%的罰款。
相關(guān)閱讀:招標投標法主要內容:中標的要求和招標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