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guān)知識:法的形式
法的形式是指法律創(chuàng )制方式和外部表現形式。它包括四層含義:
(1)法律規范創(chuàng )制機關(guān)的性質(zhì)及級別;
(2)法律規范的外部表現形式;
(3)法律規范的效力等級;
(4)法律規范的地域效力。
法的形式?jīng)Q定于法的本質(zhì)。在世界歷史上存在過(guò)的法律形式主要有:習慣法、宗教法、判例、規范性法律文件、國際慣例、國際條約等。在我國,習慣法、宗教法、判例不是法的形式。我國法的形式是制定法形式,具體可分為以下七類(lèi):
(一)憲法
(二)法律
(三)行政法規
(四)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
(五)部門(mén)規章
(六)地方政府規章
(七)國際條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