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一級建造師知識點(diǎn):訴訟參加人
(一)當事人
當事人指原告與被告。
(二)訴訟代理人
1.法定訴訟代理人。
2.委托訴訟代理人。
(1)委托訴訟代理人可以是律師,也可以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社會(huì )團體或個(gè)人。
(2)委托1~2人作為訴訟代理人。
(3)委托代理是基于委托合同和單方代理所產(chǎn)生的。
委托代理權可以因訴訟終結、當事人解除委托、代理人辭去委托、委托代理人死亡或喪失行為能力而消滅。
訴訟代理人代為承認、放棄、變更訴訟請求,進(jìn)行和解,提出反訴或上訴,應有委托人的特別授權,“全權代理書(shū)”無(wú)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