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fā)事件應對法:應急救援
2019年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火熱備考中,現為大家提供2019年中級注冊安全工程師考試中《安全生產(chǎn)法律法規》科目相關(guān)知識點(diǎn),希望能幫助大家在復習中有一些參考。

1.公民和社會(huì )組織:自救互救,協(xié)助維護社會(huì )秩序;服從并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積極參加應急救援工作。

2.有關(guān)單位:受到自然災害危害或者發(fā)生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的單位,應當立即組織本單位應急救援隊伍和工作人員營(yíng)救受害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chǎng)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擴大的必要措施,同時(shí)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報告;服從并配合人民政府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做好本單位的應急救援工作,并積極組織人員參加所在地的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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