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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3-30 11:22 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1、建筑物與相鄰基地之間應按建筑防火等要求留出空地和道路。當建筑前后各自留有空地或道路,并符合防火規范有關(guān)規 定時(shí),則相鄰基地邊界兩邊的建筑可毗連建造;
2、本基地內建筑物和構筑物均不得影響本基地或其他用地內建筑物的日照標準和采光標準;
3、除城市規劃確定的永久性空地外,緊貼基地用地紅線(xiàn)建造的建筑物不得向相鄰基地方向設洞口、門(mén)、外平開(kāi)窗、陽(yáng)臺、挑檐、空調室外機、廢氣排出口及排泄雨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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