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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4-24 15:30 建設工程教育網(wǎng)整理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1、根據地基處理的目的確定效果檢驗勘察內容。
2、根據地基處理的方法和土層的性質(zhì),分別在地基處理過(guò)程中和完成后按規定的齡期安排效果檢驗的勘察工作。
3、采用能靈敏地反映地基處理前后土質(zhì)指標變化的勘察手段。應用的勘探方法、儀器設備與評價(jià)標準等宜與地基處理前的勘察相一致。
4、勘探點(diǎn)位置應選擇在地質(zhì)條件較差和有代表性的地段以及施工中出現異常情況的地段,并盡量與地基處理前的勘探點(diǎn)位置相鄰近。
5、應結合地基處理監測成果(孔隙水壓力、總沉降、分層沉降、測斜和位移觀(guān)測等成果)與效果檢驗勘察成果綜合分析,對加固深度、加固效果作出評價(ji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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