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二級建造師市政:明挖基坑應急預案與保證措施
(一)應急預案
?。?)制定具有基坑坍塌、淹埋事故的應急預案。
?。?)建立應急組織體系,配備搶險物資和設備,準備應急搶險隊伍,并進(jìn)行應急演練。
?。?)進(jìn)行信息化施工,及早發(fā)現坍塌、淹埋和管線(xiàn)破壞事故的征兆。如果基坑即將坍塌、淹埋時(shí),應以人身安全為第一要務(wù),及早撤離現場(chǎng)。
(二)搶險支護與堵漏
?。?)圍護結構缺陷造成的滲漏一般采用下面方法處理:在缺陷處插入引流管引流,然后采用雙快水泥封堵缺陷處,等封堵水泥形成一定強度后再關(guān)閉導流管。如果滲漏較為嚴重直接封堵困難時(shí),則應首先在坑內回填土封堵水流,然后在坑外打孔灌注聚氨酯或雙液漿等封堵滲漏處,封堵后再繼續向下開(kāi)挖基坑。
?。?)基坑支護結構出現變形過(guò)大或較為危險的“踢腳”變形時(shí),可以采用坡頂卸載,適當增加內支撐或錨桿,被動(dòng)土壓區堆載或注漿加固等處理措施。
?。?)基坑出現整體或局部土體滑塌時(shí),應在可能條件下降低土中水位,并進(jìn)行坡頂卸載,加強未滑塌區段的監測和保護,嚴防事故繼續擴大。
?。?)基坑坍塌或失穩征兆已經(jīng)非常明顯時(shí),必須果斷采取回填土、砂或灌水等措施,以防止險情發(fā)展成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