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二建建筑工程知識:建筑結構不規則性界定分析
建筑結構不規則性除應按高規4.3與4.4節的相關(guān)規定界定外,還需注意以下問(wèn)題:
1.計算結構構件的最大位移比時(shí)應按剛性樓板假定。
2.當結構的位移比和周期比超規范規定時(shí),說(shuō)明結構的抗扭剛度相對結構的抗側剛度偏小,結構的扭轉效應較大。在結構抗側剛度較大,結構的層間位移滿(mǎn)足要求的情況下,可減小結構的抗側剛度,對樓層中部結構做減法,可取消、減短、減薄剪力墻,減小連梁高度等。當結構的抗側剛度較小,側移較大時(shí),可對樓層周邊結構做加法,可增大周邊構件的剛度。對帶裙房高層建筑,帶裙房部分樓層的位移比和周期比往往超規范規定。由于裙房高度不高,裙房樓層的絕對側移值很小,因此可不按高層建筑的側移控制條件來(lái)要求裙房,即位移比可適當放寬。
3.對某些建筑,因功能需要,下部幾層為大空間,上部為辦公或客房,隔墻較多,上下層剛度差別較大,此時(shí)剛度變化處的下一層宜指定為薄弱層,進(jìn)行內力放大調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