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二建機電工程知識:民用建筑電氣照明方式的分類(lèi)
一般照明、分區一般照明、局部照明和混合照明。
當僅需要提高房間內某些特定工作區的照度時(shí),宜采用分區一般照明。
局部照明宜在下列情況中采用:
(1)局部需要有較高的照度。
(2)由于遮擋而使一般照明照射不到的某些范圍。
(3)視覺(jué)功能降低的人需要有較高的照度。
(4)需要減少工作區的反射眩光。
(5)為加強某方向光照以增強質(zhì)感時(shí)。
當一般照明或分區一般照明不能滿(mǎn)足要求時(shí),可采用混合照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