柱下條形基礎
柱下條形基礎的構造,除滿(mǎn)足《地基基礎設計規范》第8.2.2條要求外,尚應符合下列規定:
1 柱下條形基礎梁的高度宜為柱距的1/4~1/8.翼板厚度不應小于200mm.當翼板厚度大于250mm時(shí),宜采用變厚度翼板,其坡度宜小于或等于1:3;
2 條形基礎的端部宜向外伸出,其長(cháng)度宜為第一跨距的0.25倍;
3 現澆柱與條形基礎梁的交接處,基礎梁的平面尺寸應大于柱的平面尺寸,且柱的邊緣至基礎梁邊緣的距離不得小于50mm;
4 條形基礎梁頂部和底部的縱向受力鋼筋除滿(mǎn)足計算要求外,頂部鋼筋按計算配筋全部貫通,底部通長(cháng)鋼筋不應少于底部受力鋼筋截面總面積的1/3;
5 柱下條形基礎的混凝土強度等級,不應低于C20. 8.3.2柱下條形基礎的計算,除應符合《地基基礎設計規范》第8.2.6條的要求外,尚應符合下列規定:
1 在比較均勻的地基上,上部結構剛度較好,荷載分布較均勻,且條形基礎梁的高度不小于1/6柱距時(shí),地基反力可按直線(xiàn)分布,條形基礎梁的內力可按連續梁計算,此時(shí)邊跨跨中彎矩及第一內支座的彎矩值宜乘以1.2的系數;
2 當不滿(mǎn)足本條第一款的要求時(shí),宜按彈性地基梁計算;
3 對交叉條形基礎,交點(diǎn)上的柱荷載,可按交叉梁的剛度或變形協(xié)調的要求,進(jìn)行分配。其內力可按本條上述規定,分別進(jìn)行計算;
4 驗算柱邊緣處基礎梁的受剪承載力;
5 當存在扭矩時(shí),尚應作抗扭計算;
6 當條形基礎的混凝土強度等級小于柱的混凝土強度等級時(shí),尚應驗算柱下條形基礎梁頂面的局部受壓承載力?!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