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礦業(yè)工程要點(diǎn):高溫礦井爆破
高溫礦井爆破
在超過(guò)60℃的高溫高硫礦井爆破時(shí),應遵守下列規定:
1.應選用和加工耐高溫的防自爆藥包,不應使用有損傷、變形的藥包。
2.裝藥前應測定工作面與孔內溫度,孔溫不應高于藥包安全使用溫度。
3.用導爆索起爆時(shí),將導爆索捆在起爆藥包外,不得直接插入藥包內。
4.裝藥時(shí),應按從低溫孔到高溫孔,從易裝孔到難裝孔的順序裝藥;待全部炮孔裝藥完畢后,以最短的時(shí)間填塞炮孔,并應用不含硫化礦的礦巖粉作炮泥。
5.裝藥時(shí),應安排專(zhuān)人監督,發(fā)現炮孔逸出棕色濃煙等異?,F象時(shí),應立即報告爆破指揮人員,迅速組織撤離。
6.孔內溫度為60~80℃時(shí),應控制裝藥至起爆的相隔時(shí)間不應超過(guò)th.
7.孔內溫度為80~120℃時(shí),應用石棉織物或其他絕熱材料嚴密包裝炸藥,孔內不準裝雷管,可采用防熱處理的導爆索起爆,裝藥至起爆的間隔時(shí)間應通過(guò)模擬試驗確定。
8.孔內溫度超過(guò)120℃時(shí),應采用耐高溫爆破器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