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承包的責任
?。?)《招標投標法》第48條第3款規定,中標人應當就分包項目向招標人負責,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項目承擔連帶責任。
?。?)《建筑法》第29條規定,建筑工程總承包單位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單位負責??偝邪鼏挝缓头职鼏挝痪头职こ虒ㄔO單位承擔連帶責任。
?。?)《合同法》第272條規定,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經(jīng)發(fā)包人同意,可以將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與總承包人或者勘察、設計、施工承包人一起向發(fā)包人承擔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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