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合同法律制度知識點(diǎn)10:違約責任及違約責任的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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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點(diǎn)10:違約責任及違約責任的免除
【考頻指數】★★★
【考點(diǎn)精講】
一、違約責任的概念和特征
定義:指合同當事人因違反合同義務(wù)所承擔的法律責任。
特征:
1.違約責任的產(chǎn)生是以合同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wù)為條件的;
2.違約責任具有相對性;
3.違約責任主要具有補償性,旨在彌補或補償因違約行為造成的損失后果;
4.違約責任可由當事人約定,但約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將被宣告無(wú)效或被撤銷(xiāo);
5.違約責任是民事責任的一種形式。
二、當事人承擔違約責任應當具備的條件
1.違反了合同義務(wù)的行為;
2.非違約方只需要證明違約方不符合合同約定;
3.違約方想免責,需要提供免責舉證,法定免責事由主要限于不可抗力,約定的免責事由主要是合同中的免責條款。
三、承擔違約責任的種類(lèi):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停止違約行為、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或定金等。
(一)繼續履行
(二)違約金和定金:
1.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只能選其一。
2.約定違約金低于實(shí)際損失,可以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違約金過(guò)分高于實(shí)際損失,可以請求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3.發(fā)生違約才支付,無(wú)違約,定金可以抵作價(jià)款;
支付定金方違約,不得收回定金;
接受定金方違約,雙倍返還定金。
四、違約責任的免除
我國《合同法》僅承認不可抗力為法定的免責事由。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及時(shí)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
【速記點(diǎn)評】主要掌握違約責任的法定免責事由。
【經(jīng)典例題】
1.下列有關(guān)違約責任的說(shuō)法,描述錯誤的是( )。
A.違約責任的產(chǎn)生以合同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wù)為條件
B.違約責任不具有相對性
C.違約責任主要具有補償性
D.違約責任是民事責任的一種形式
【答案】B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違約責任及違約責任的免除。違約責任的特征:(1)違約責任的產(chǎn)生是以合同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wù)為條件;(2)違約責任具有相對性;(3)違約責任主要具有補償性,旨在彌補非違約方的損失;(4)違約責任可由當事人約定,但約定不符合法律要求的,將被宣告無(wú)效或被撤銷(xiāo);(5)違約責任是民事責任的一種形式。
2.甲乙雙方的施工合同約定工程應于2013年5月10日竣工,但是乙方因為管理不善導致工程拖期,在5月20日到5月25日該地區發(fā)生洪災,造成工期一再拖延,最后竣工時(shí)間為2013年5月31日。甲方在支付乙方工程費用時(shí),擬按照合同約定扣除因乙方工程拖期的違約費用,那么甲方應該計算( )天的拖期違約損失。
A.15
B.16
C.17
D.21
【答案】D
【解析】本題考查的是違約責任及違約責任的免除。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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