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試件取樣有何規定
1、每拌制100盤(pán)且不超過(guò)100m3的同配合比的砼,取樣不得少于一次;
2、每工作班拌制的同一配合比的砼不足100盤(pán)時(shí),取樣不得少于一次;
3、當一次連續澆筑1000m3時(shí),同一配合比的砼每200m3取樣不得少于一次;
4、每一樓層、同一配合比的砼,取樣不得少于一次;
5、為了檢查結構或構件的拆模、出池,出廠(chǎng)、吊裝、預應力張拉、放張,以及施工期 間臨時(shí)負荷的需要,尚應留置于結構或構件同養護的試件,試件組數可按實(shí)際 需要確定。

